本标准允许位于某一确定地理区域中的小型饲养商组织作为一个单位进行审核。每个饲养商组织都被作为一个单位进行分类,成为小型饲养商组织(SFG)。这是收购商从小型饲养商处收购羽绒的供应链,收购商可以将羽绒交付给更大的收购商,也可以直接出
售给贸易商和/或(预)处理商。小型饲养商(家庭)一般不得同时超过 100 只水禽。
小型饲养商组织单元要求负责相应区域的当地羽绒收购商身份明确并切实参与。认证机构会同这些方面进行面谈和审核,上述方面也需要提供下列要求中的文件。
为小型饲养商组织建立恰当的区域对于本单元要求实现可靠应用非常重要。
B1 确定小型饲养商组织的区域
B1.1 在确定小型饲养商组织区域时,认证机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 当地确认区域的先例(例如:当地认可的区域,由国家规定的省或州)
• 最终收购商确定的区域
• 采用相同生产方式的区域,从而可以恰当假设一个小型饲养商的实践同同一区域的其它小型饲养商类似。
• 如果要进行检查和报告,可以将不同区域整合到一个单独的地区,只有在所有区域均处于同一风险级别时可行,参见下文。
B1.2 认证机构必须每年进行一次现场审核,确认小型饲养商组织系统的有效性和实践,
包括下列内容:
• 同收购商面谈
• 评估收购商文件
• 对某一数量的农民和村庄进行下列访问
B1.3 应当进行初始风险评估以确定检查一个 SFG 所需要的时间长度。下文中列出了用于确定审核天数的风险评估标准和风险水平描述。
认证机构保留基于风险评估结果、文件检查和收购商访问调整访问次数的权利。
B2 小型饲养商组织风险标准
B2.1 认证机构应当根据下列风险标准对某一区域进行评估,从而确保用于检查某一给定小型饲养商组织所需的时间。
• 该区域的惯例
• 该区域先前审核结果(如果有)
• 第三方信息(如果可获取)
• 靠近进行填饲或活拔的区域
• 收购商控制水平
• 收购商数量
• 收购商是否也从非 RDS 地区进行收购
• 法律执行水平
• 从某一地区出售的羽绒数量
• 存疑区域规模
• 活拔和/或填饲的典型季节性时机
• 法律执行和当地法律水平
B3 审核天数确认
B3.1 基于某一区域的风险水平,认证机构将确定所需进行检查的级别,从而确保能够符合本标准要求,包括动物福利和监管链内容。
B3.2 所有区域都至少由一名审核人员进行访问,并且需要对水禽养殖家庭进行访问,从而确保符合本标准要求。
B3.3 风险级别如下:
• 基本——基本审核天数水平
• 中等——至少为基本审核天数水平的 1.5 倍
• 高——至少为基本审核天数水平的 2 倍
第一年,所有区域都至少被评估为中等风险水平。
B3.4 由美国纺织品交易所认可的认证机构应当采用基本水平计算方法。该水平应当由该区域大小确定(平方公里)。
审核天数的定义不包括到达该区域所需时间。